如何理解李長之所說的“批評家精神”
在中國現當代文學批評史上,李長之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名字。他的批評實踐和批評精神對于培養新時代的文藝批評家、推進新時代文藝評論工作有著豐富的啟示。
文藝批評家需要有學識上的博與通。李長之說:“偉大的批評家的精神,在不盲從。他何以不盲從?這是學識幫助他。”他所說的學識,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基本知識,一是專門知識,一是輔助知識”。其中,基本知識包括語言學、文藝史學等方面的知識。專門知識則以文藝美學或詩學為主。生物學、心理學、歷史、哲學、政治經濟學等則構成輔助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他強調:批評家的“基本知識越鞏固越好,他的專門知識越深入越好,他的輔助知識越廣博越好。三者缺一不可,有一方面不充分不可”。如此看來,要寫出好的評論文章,首先應具備這種跨學科的、廣博的學識。
而且,這種廣博的學識并非雜亂的,而是圍繞文學批評關涉的問題而內在貫通起來的。他認為,文學批評的問題不過四項:一是看一個作品說的是什么。這是一個哲學的問題,因而要牽涉哲學的智慧和哲學的運思訓練。二是看一個作家表現成功沒有。這是一個美學和語言學的問題,但“這一方面的批評,必須以第一方面的問題為基礎”。三是看一個作者該不該那樣說。這是涉及創作倫理的問題。四是看一個作者為什么表現這樣而不表現那樣。這是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的問題。如上可見,李長之正是緊扣批評對象而將各種學識貫通起來。
縱觀李長之的批評文字,他正是基于學識的博與通來彰顯其批評精神的。一方面,他對中西方文學與文化都很熟悉,且留下了大量研究成果。關于中國文學與文化,他不僅有對孔子、屈原、司馬遷、陶淵明、李白、韓愈、魯迅等經典作家的個案式研究,也有像《中國文學史略稿》《中國畫論體系及其批評》等這種整體式考察的論著。對于西方文學與文化,他極為關注并譯介德、英、法、美的人文學術,對康德、歌德、席勒、陀思妥夫斯基等人作過專門研究,且寫下了《北歐文學》《西洋哲學》《波蘭興亡鑒》等鴻篇巨著。另一方面,他并不是在專門學問領域“劃疆而治”,而是注重融會貫通,將文學和文化匯通,在文化的整體視野中把握與研究文學。故他說:“專就文學而了解文學是不能了解文學,必須了解比文學的范圍更廣大的一民族之一般的藝術特色,以及其精神上的根本基調,還有人類的最共同最內在的心理活動與要求,才能對一民族的文學有所把握。”
而反觀當下的批評界,我們的批評家們要么拘囿于狹隘的專業領域之內,要么鼓吹“不及物”的跨學科研究,這都不利于文藝評論的開展。而李長之的經驗告訴我們,批評家只有做到學識的博與通,才有利于推動文藝評論的順利展開,推動批評精神的形成。
文藝批評家在批評實踐中要有“情感的會心”。除了學識的博與通,李長之尤為關注批評家的藝術天才。當然,他認為批評家的天才不同于創作家的天才。創作家的天才是“能把自己的印象抓住,又能表現出來”,而批評家的天才則是“把他的了解抓住,又能表現出來”。這種天才,李長之稱之為“情感的會心”。批評家在批評時有一種特別銳利、靈敏的才能,“他能馬上看出一個作家所特有的作風的所在”,“他之得之,與其說是一種理智的領悟,毋寧說是一種情感的會心,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批評方法又有了藝術性”。這意在說明,“情感的會心”是建立在理性認識的基礎之上,但又與純粹的理性認識不同。
那么,何謂“情感的會心”?李長之雖未直接加以詳細解說,但從字面上看,這就要求以情感把握情感。顯然,情感是其中最為重要的關鍵詞。李長之認為情感構成了文藝及其所表現的現實的全部,“文藝而離開情感,全是魔道”。所以,以文藝為對象的批評不僅要從情感出發,而且要以情感為歸宿。他提出“感情的批評主義”,就是要將情感貫穿于文藝批評的全過程,“在批評一種文藝時,沒有感情,是決不能夠充實、相近、捉住要害”。這進一步說明了情感是文藝批評的重心。
不過,李長之所說的情感并非主觀隨意的,而是具有理性意味的情感。他論及“感情的批評主義”時說:“于感情的批評主義下,有兩點必須注意:一是在一篇作品中愛憎要各別。唯獨如此,才不顧惜,才不求全,也才能夠公平。二是把帶有自己個性的情感除開,所用的乃是跳入作者世界里為作者的甘苦所澆灌的客觀化了的審美能力。”由此可見,“感情的批評主義”是將情感提至理智的層面:“在感情的型里,是抽去了對象,又可溶入任何的對象的。它已是不受時代的限制的了,如果文學的表現到了這種境界時,便有了永久性。”可見,“感情的型”旨在說明文學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和形象表達他對人類普遍境遇與普遍人性的獨特感悟,所以其中也包含有對理性的追求。
文藝批評家在評論實踐中要有“求真”的精神。李長之在解答“文藝批評家要求什么”時說:“一個字的答案,要求‘真’。”他強調“這是一種專門而艱巨的工作。然而不作文藝批評的便罷,作,便就只有如此作”。可見,他將“求真”視為文藝批評的必要事項。
那么,問題在于,如何真正實踐求真?他說:“詳細些,就是對于作品求一個真面目和真價值。”一是求“真面目”。這是要求文藝批評像自然科學那樣進行客觀的研究,以達于真理。他說:“文藝批評家的態度,無異于自然科學家的態度。為要求真,他的態度便先要忠實。”而且,他強調“礙于面子”“受了命令”“別有目的”等這都將導致批評不能做到忠實而有害于批評。故他將理性視為批評的基礎,“批評是從理性來的,理性高于一切”。二是求“真價值”。這意味著文藝批評家要基于藝術自身進行公平正義的價值判斷。他強調文藝批評“不單要真相,還要真價”,所以“批評以理解為基礎,理解須富有同情心”,這是它不同于自然科學的地方。不唯如此,他還將文藝批評和其他理論研究進行比較,以凸顯文藝批評自身獨有的價值追求。他說:“批評和文學史完全是兩回事。批評追求一種永久價值,它的對象是絕緣的,是獨立的,是絕對的。它所處理的對象,往往抗拒著文學史所加給的封條。”在他看來,文學史重“在闡明嬗變,它不管作品有無價值,只要在史的意義上值得處理”,而批評“絕非說明某一種作品就完了,卻是更要求改良,能夠發生實際作用”。故批評更為注重作家作品的價值評判,旨在發掘其中的可能性意義。
一定程度上說,李長之所說的批評精神,正與這種對“真面目”“真價值”的不懈追求密切相關。為此,李長之這樣寫道:“這樣求‘真’而不惜破壞‘假’,求‘善’而不惜疾‘惡’如仇,為‘美’而熱烈地愛護、禮贊,以及與一切不完整、不調和、污穢、丑惡、缺陷相奮斗的精神,便是偉大的批評家精神。”這里,對真善美的追求和對假丑惡的批駁,可以說就是批評家求“真面目”“真價值”的結果,這也就是李長之孜孜以求的批評精神。在這種精神的指引下,文藝批評家擁有了一種正義感;他對美好的事物,“有一種深入的了解要求并欲其普遍于人人的宣揚熱誠”,“對邪惡,卻又不能容忍,必須用萬鈞之力擊毀之”。而這種正義感也可說是批評家“求真”的產物。
李長之啟示我們,要寫出有批評精神的評論,首先要以廣博而貫通的學識為基礎,形成可將理性和情感相匯通的“情感的會心”能力,更為關鍵的是要有一種“求真”的態度和精神。
[作者系贛南師范大學副教授,本文系江西省社科規劃項目“‘四十年代’視閾下中國現代文論的轉型研究”(23WX16)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