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真的是“半官費生”嗎
上世紀20年代,林徽因(左二)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求學時與同學合影
1924年5月底,林徽因和梁思成結伴前往美國留學。梁思成1923年清華學校畢業(yè),本接著前往美國留學,但因為“五七”國恥日(1915年5月7日,日本向袁世凱政府送達“二十一條”最后通牒)那天騎摩托車帶著弟弟梁思永去參加紀念集會,在南長街口被陸軍部次長金永炎的小汽車給撞傷,只好推遲一年。梁思成是清華公派。在到目前為止所有關于林徽因書中,在說到此段時,都說林徽因此時是半官費生。比如去年6月于葵著的《回望林徽因》一書仍這樣說:“1923年2月,梁啟超因偶然的機緣得知清華有意招收五名半官費留學的女生。他隨即將這一消息告知好友林長民,建議林徽因報考。面對這樣的機遇,林徽因沒有遲疑。同年,她通過考試獲取了清華半官費留美資質。”(該書人民文學出版社2024年6月第1版第132頁)
真的是嗎? 事情可能并沒有如此簡單。
陳學勇和于葵于去年10月編注出版了《林長民集》。1925年1月20日林長民給林徽因的信中說:“清華校長曹慶五晤我云,已由歆海(注:即張歆海)轉致囑汝,由美設法校中或監(jiān)督處,有成績報告來,便可補半費生。此事汝當已進行,如何告我。”(該書人民文學出版社2024年10月第1版第340頁)由此信看來,1923年,林徽因可能沒有報考半官費生這回事,她之出國,至少到林長民寫此信的1925年初,應該是林家自費的。
那之后或者說按林長民所說的1925年,林徽因有沒有補上半官費生呢? 沒有任何資料表明,此年或之后林徽因補了半官費生。
一、林長民此年給林徽因的信,再沒有說到此事。1924年9月17日林長民給林徽因的信,說了此時他日子的艱辛,由于反對曹錕,曹錕竟然準備逮捕他甚至以小偷入室搶劫的方式暗殺他,他只好逃回天津,在段祺瑞的資助下,才把家安頓下來。到1925年12月24日中流彈而死,整個一個1925年,他雖然有短暫的時間在家里為北洋政府起草憲法,但很多時間為了生計是在南北五地——上海、營口、奉天、天津和北京奔波,一是為一大家庭的日常生活,一是因營口生意,為此借的本金,此時別人一直在催債,一是林徽因留美生活費用。他甚至到了要靠賣字來維持家用,連過年都不安生的地步。“月來家用半靠賣字,出京時家中只剩五十余元”,“賣字生活也受時局影響,買賣漸少了”(1924年9月17日)。1925年1月25日,他從上海寫信給林徽因,“我年內就要回到北方,也不是過年,還要奔到營口,過年后還要再來上海”。過年期間,“我一個人在京,實在為的是,不過意小孩子跟著我過這個不穩(wěn)當不確定的日子。他們在天津天天挾著書包跑到學校去,實是便當,實是有規(guī)律。我呢? 可憐得很!”“家里頭的事你是應該知道的。我覺得我很可憐。”所以他每次給林徽因寄了錢,都急切地盼望林徽因回信告訴他錢收到沒有。同時在信中,也常常問林徽因什么時間再寄錢才能接續(xù)上。比如,4月4日信,“我接你一月十一日信后到今未得一字,我去年十一月底,今年一月二十日兩次寄款共美金五百元,亦未得你復信,到底何故?”“我下月預備再寄款給你,接得上否?”——在這種情況下,居然沒有半個字再說及半官費的事,如果申報了,或者申報成功給予了,我想,如此重大的事,信中肯定會說及,同時,有半官費支撐,林長民信中也不會因為錢的收到接續(xù)問題顯得焦慮。
二、在清華大學校史上沒有查到相關記錄。關于赴美留學,清華除了每年畢業(yè)生直接留美外,還有這幾種方式。1914年,周詒春掌校時,清華學校開始招收女生直接赴美留學,規(guī)定,每隔一年招收若干名女生直接資送留美,要求報考者“體質健全,品行端淑,天足且未訂婚,年在二十三歲以內,國學至少有中學畢業(yè)程度,英文科及科學能直入美國大學肄業(yè)者為合格”,專業(yè)限于教育、幼稚園專科、體育、家政、醫(yī)科、博物、物理、化學等。1923年第五批招了5名:王志宜、朱其廉、胡永馥、胡漢納、顧靜徽。1925年第六批五名:唐綠蓁、張玉珍、張緯文、凌淑浩、黃桂芳。1927年第七批也是最后一批也是五名:張錦、曹簡禹、曹靜淵、應誼、龔蘭珍。這里都沒有林徽因名字。林徽因應該符合報考條件,但限于專業(yè)設定,她可能沒有報考。再看清華留美專科生,1916年起,清華招收國內專門學校畢業(yè)的專科生赴美留學,招考對象是曾在國內采礦、電機、機械等各專門學校畢業(yè)的學生,林徽因顯然不符合條件。再看清華津貼生,1909年起,清華每年還資助部分在美留學自費生,“津貼數目至多每年五百美金,至少者一百美金”,“津貼之設,所以體恤寒微,獎勵游學,期使在美自費諸生之有志向上而無力卒學者得成所學,歸國效用”(以上所引出自《清華大學志》第一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8年4月第1版第867-869頁)。以林長民的名望和家世,顯然也不符合,針對此,林長民和林徽因恐怕也不會申報。以上后兩者也沒有看到林徽因的名字。
所以,林徽因應該不是半官費生。
由此,也能夠幫助我們順利理解,接下來林長民中流彈而死后,為什么梁啟超立即擔心林徽因留學費用,和林徽因1927年初還要回來報考清華1927年官費生問題。
林長民出人意料地加入郭松齡反奉“國民軍”,并中流彈而死,以當時林家那個經濟狀況,連喪事也無法操辦。好在梁啟超等一幫老朋友站了出來。一得到消息,梁啟超立即寫信給梁思成。說及當時林家的困窘和自己幫林家的應對,“現在林家只有錢三百余元,營口公司被張作霖監(jiān)視中”,“字畫一時不能脫手,親友賻奠數恐亦甚微。目前家境已難支持,此后兒女教育費更不知從何說起。現在唯一的辦法僅有一條路,即國際聯盟會長一職,每月可有二千元收入”,“我昨日下午和汪年伯(注:指汪大燮)商量,請他接手,而將收入仍歸林家,汪年伯慷慨答應了。現在與政府交涉,請其立刻發(fā)表”,“這些事過幾天(待喪事辦完后),我打算約齊各人,當頭兩位姨太太面前宣布辦法,分擔責成”(1926年1月5日,《梁啟超家書注校本》,漓江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第668頁)。國際聯盟會長一時不能發(fā)表,1926年1月18日,梁啟超又給張國淦信,商談為林長民遺屬募捐:“宗孟慘變,凡屬親知,莫不失聲哀悼。彼身后不名一錢,孀稚滿堂,膳粥且無以給,非借賑金稍微接濟,勢且立瀕凍餒。”(《梁啟超年譜長編》,丁文江 趙豐田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第1071頁)既然子女教育費都成問題,那林徽因怎么辦? 梁思成腿被撞后,林徽因天天陪侍在側,這讓梁啟超很感動,隨后一段時間,也是為了考察林徽因品性,考察她和梁思成之間是否諧調,他常常把她帶在林家和自己身邊,結果很快發(fā)現,這個準兒媳太好了,以致在給大女兒梁思順信中常常夸贊,8月8日信,“思成、徽音來信,寄你一看,便可以知道他們現時情狀(也可以見那位不害羞的女孩兒如何可愛)”(《注校本》第600頁)。9月10日信,“思成給他們(指梁思永、梁思忠)的信,放在我桌子上,寄給你一看,看你那頑皮的弟弟和將來的頑皮弟媳”(《注校本》第603頁)。11月5日信,“徽音我也很愛她,我常和你媽說,又得一個可愛的女兒”(上書第606頁)。——情勢如此緊急,梁啟超又非常喜歡這個準兒媳,不能不立即做出安排,一方面和林徽因母親何雪媛聯手勸阻林徽因回國奔喪,一方面致信梁思成要他擔負起安慰呵護的責任,同時開始幫助解決林徽因留學費用問題。他要梁思成“你要自己十分鎮(zhèn)靜,不可因刺激太劇,致傷自己的身體”,“徽因遭此慘痛,惟一的伴侶,唯一的安慰,就只靠你。你要自己鎮(zhèn)靜著,才能安慰他”,“你可以傳我的話告訴他:我和林叔叔的關系,他是知道的,林叔的女兒,就是我的女兒,何況更加以你們兩個的關系。我從今以后,把他和思莊一樣的看待他,在無可慰藉之中,我愿意他領會我這種十二分的同情,渡過他目前的苦境”(12月27日,上書第666頁)。關于林徽因留學和學費問題,“徽音留學總要以和你同時歸國為度。學費不成問題,只算我多一個女兒在外留學便了,你們更不必因此著急”,“徽音學費現在還有多少,還能支持幾個月,可立刻告我,我日內當極力設法,籌多少寄來”(1927年1月5日,上書669頁)。梁啟超要梁思成這樣鼓勵林徽因,“要鼓起勇氣,發(fā)揮他的天才,完成他的學問,將來和你共同努力,替中國藝術界有點貢獻,才不愧為林叔叔的好孩子”,“你們現在著急也無益,只有努力把自己學問學夠了回來,創(chuàng)造世界才是”。
梁啟超護住了林徽因,護住了兒子的婚姻。試想,如果林徽因有半官費,并且是自己當初提醒得來的,自己還在清華擔任國學研究院導師,不會不知道,由此信中不會不提到,也不會為經費一下那么著急。
從小因家庭原因,林徽因即養(yǎng)成了自立自強的性格。面對家庭突然的慘變,林徽因一方面想立即趕回,既是奔喪,也是想回來幫助料理父親的后事,一方面想參加清華學校1927年的留美女生考試,既是自立,也是想減輕梁啟超的負擔。關于后者,梁思成寫信給梁啟超說林徽因想于1927年2月回來。梁啟超再次勸阻,(1927年1月2日)“我一月前信提過這事,想已收到。徽音回家看她娘娘一趟,原是極應該的,我也不忍阻止,但以現在情形而論,福州附近狠(很)混亂,交通極不便,有好幾位福建朋友們想回去,也回不成。最近三幾個月中,總怕恢復原狀的希望狠少,若回來還是蹲在北京或上海,豈不更傷心嗎? 況且她的娘,屢次勸她不必回來,我想還時暫時不回來的好。至于清華官費,若回來考,我想沒有考不上的。過兩天我也把招考章程叫他們寄去,但若打定主意不回來,則亦用不著了”(上書第714頁)。梁啟超緊接的信中再次勸說林徽因,回來,“若專為學費,——為徽音學費問題,那末,我本來預備三千元在這里,因為你們勉強支持得住,故留起作留歐之用,若要用時,只要來信我便寄去。”(上書第724頁)——當初,讀到這些內容時,即納悶,既然當初考過,還有半官費,林徽因何以還要回來再考。我想這恐怕也是所有了解這段歷史的讀者讀到此段時的共同感受。現在看來,林徽因可能當初就沒有考半官費生。林長民建議她將學業(yè)成績寄回補半費生,可能她也沒有做——我曾咨詢清華大學校史有關專家,問半官費生情況,說沒有什么半官費生。林長民所說的半費生可能是指津貼生。如此才能說得通,也才能免除這個疑問。
林徽因留學期間由此沒有回來,而是按時按進度完成了學業(yè),最后和梁思成一起歸國,聯手開創(chuàng)了中國建筑史教育研究和中國古建調查測繪保護的輝煌事業(yè)。
說林徽因不是半官費生,并不否定林徽因優(yōu)秀,相反根據現在透露出來的林徽因成績單和在校的表現,她那么出彩,賓大建筑學專業(yè),除了不讓女生修讀的科目,其余所有建筑學課程她都修讀了。拿了十個優(yōu)、十個良,16個“D(distinguished卓越)”等級的評分,學業(yè)表現超過了建筑系大多數男生。之后,她又以特別生的身份修讀了1個學分的建筑學碩士學位課程——可能更反證,父親和家庭現在那么艱難,自己惟有更加努力,像梁啟超勉勵的那樣,才能更好報答所有人為她的付出和對她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