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擁有“用生命影響生命”的力量
時代的變化,會催生新的時代訴求,兩者是緊密聯系的。這也是人們面對環境變遷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必然結果。面對這一狀況,我們所需要進行的考察就是,從社會個體的多樣生活方式中分析背后的邏輯依據。這需要進行全景式的觀察和思考,深刻把握社會發展的本質。因此,文學創作者就要善于與“生活中的人”交往和對話,從“具體的人”出發生動呈現時代的發展變化以及人民的嶄新精神風貌。
文學創作是對時代人生的叩問
有人說,文學是“人學”也是“物學”。但是,“物”是不能自呈意義的,人類的社會活動才使它們顯出意義來,成為時代的審美對象。文學以人的整體生活為觀察和表現對象。從文學作品中,我們不僅能夠看到鮮活的人物,也能看見人物背后的時代生活。
談文藝,其實就是談人生,因為關于人生狀態、人生問題等,文學作品都能夠提供生動而豐富的范例,并在人們的頭腦中逐步形成個性十足的文學形象,促進人們的相互溝通和理解。有作家說,作品主題是從“作者的經驗中產生”的“由生活暗示給他的一種思想”。文學之所以容易觸動人的情感,就在于它是一種個體性的創造活動,無論是“要有我”還是“要有人”,作家都必須從個人的經驗出發,在獲得扎實的知識、獨到的認知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創造,呈現出思想化、情感化、藝術化了的文學世界。
但是,也不能片面強調文學作品中個人經驗的抒發,突出局部真實而忽視整體事實。有時候,經驗的堆砌只能是一種自我欣賞,以及遠離大智慧的生活瑣碎。人生的感觸,既與個體的生命、生活等境況有關,更與宏大的時代環境相關。具體的經驗是非常寶貴的,但更多的時候,我們需要從大的視野來處理現實經驗。比如,從民族復興的時代主題,描述我們的命運變化,反映我們的情感依托。就是說,當深入開掘題材時,我們要將人生體驗和時代命題結合起來,這樣方可寫出具有時代性的文學作品,進而讓作品抵達更多讀者的心靈。
好的文學作品,因為打通人生體驗和時代命題,所以往往具有強大的思想、情感力量。詩人泰戈爾在詩作《用生命影響生命》中寫道:“請把自己活成一道光,/因為你不知道,/誰會借著你的光,/走出了黑暗。//請保持心中的善良,/因為你不知道,/誰會借著你的善良,走出了絕望。”文學作品就是擁有一種“用生命影響生命”的力量。在一定環境下的生命覺醒,是人生的高光時刻。對文學創作者來說,要追問這種覺醒,尤其是在牽扯“靈魂的事”上,要有扭住不放、叩問到底的耐心。在文學世界中,通過人物的情緒起伏和行為博弈,呈現這一驚心動魄的過程。讀者透過這個虛虛實實的文學社會,“各以其情而自得”,對生活有了過去不曾有的恍然領悟。
文學創作是對復雜人性的揭示
作家和科學家一樣都在探索當下世界,只是后者關注科學技術的進步,而前者意在人性的本質。人性,是人所特有而為動物所無的文化心理結構和行為方式,通常與個人所處時代與社會角色、以及個人生活經歷有很大關系。作家在創作過程中,要洞察人性,深刻地表現人性,把人情人性作為敘事路徑的引橋。好的故事往往在情節的起承轉合中彰顯出人性的豐富、復雜。
人生為人性提供舞臺,人性為人生增添顏色,“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由此生焉。在文學創作中,我們應看到“人是環境的產物”,通過環境的變化和發展,發掘生命閃光點和人性之中的美好部分。我們常常把那些具有勇敢、務實、善良、樂觀、豁達等品質的人視為社會實踐的積極力量,并將其稱為改變舊環境的“新人”。當然,我們既然談及人性的復雜性,就應該明白,具體的人物形象身上,可能具有好的品格,但也會有壞的部分。絕對的好人和絕對的壞人,都是難以讓讀者感到信服的。與此同時,人性不是恒定的,而是會發展變化的。在經典的文學作品中,我們能夠看到,一個個鮮活的人物,隨著環境和命運的變化,其本質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這其中就涉及如何把握尺度的問題。文學創作中少不了觸及人性不堪的一面,但總感覺要進行審美升華,讓人在黑暗中也能看到光亮。
把握好復雜的人性,是作家在各個題材的創作中都需要考慮的問題。比如,當下的山鄉巨變題材創作正如火如荼推進。我們面對的任務是,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再到農業農村現代化。這一過程是艱難的,存在多種問題和矛盾,也會呈現出人性的復雜樣態。因此,在創作中,我們要看到鄉村世界的翻天覆地的發展成就,同時關注具體進程中的困難及其人們對困境的超克,呈現出現實生活的內在邏輯,塑造出可信、可愛的人物。為此,應在具體情境中去觀察人性,看到人性“美”與“丑”的對照。
文學創作是對人生之道的堅守
把“有天道焉,有人道焉”“形而上者謂之道”等經典說法放在一起,就可以理解“人道”的內涵,即人生之道,是每個人應該遵循的根本準則。具體到文學領域,也要講“人道”。不過,這里的“人道”不是具體指人道主義,而是說,文學要反映人類生活的根本道理,要反映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規律。往小了說,文學要反映時代發展的大勢,要反映人民群眾所展現出來的精神風貌。這種反映,必須符合社會發展的內在邏輯,而且必須通過審美的方式來實現。作家需要對所有寫作資源進行整合,決定好敘述的語言、敘述的節奏和敘述的基調。
比如,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為解決這樣的矛盾,黨正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是時代的主潮,是發展的大勢。我們的文學也應該聚焦這樣的主題,從各個不同領域,反映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動實踐。又如,新時代的民族文學創作是傳承中華文化、凝聚民族精神的文學表達,其評判之道就看是否有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國歷史就是一部各民族融合史,我們的文學創作要將這一進程生動展現出來。要關注中華各民族優秀文化因子的融合,并善于將史料融入文學的敘事之中。
總之,文學創作是一種以人為核心、旨在促進人精神成長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作家通過作品影響讀者,促使他們改變思想,進而參與具體的實踐。與此同時,作家在寫作中也得以更深刻地認識自己、改變自己。可以說,文學的內內外外都關涉著人。所以,我們應該將人生、人性與人道綜合起來,讓文學能夠更加深刻地影響這個時代,以及這個時代的廣大讀者。
(作者系《民族文學》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