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藝真人秀節目如今已成為贏得中國觀眾收視的主力軍,但頻繁采用引進模式的中國綜藝,下一個現象級節目在哪里呢?
套用農夫山泉的一則宣傳廣告語——“我們不生產水,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來形容當下中國綜藝真人秀節目非常貼切,“我們不生產原創節目,我們只是國外模式的搬運工”。像《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舞林爭霸》《爸爸去哪了》《最強大腦》《奔跑吧兄弟》等等,基本是花巨資從國外買進版權的。《中國好聲音》的版本來自于荷蘭,引進時花了350萬元;《我是歌手》的版權來自于韓國MBC電視臺;而《舞林爭霸》版本來自于美國,東方衛視為50萬英鎊的版權費埋單。其實,電視綜藝節目搞“拿來主義”已經由來已久,到國外購買版權,或者移花接木模仿類似節目的電視臺比比皆是,并形成“同質跟風和山寨模仿”的怪象,這充分表明,中國電視綜藝節目缺乏原創能力,只是依靠購買和模仿甚至抄襲維持著短暫的繁榮。
那么,國內電視臺為什么要付出不菲的版權費,屢屢成為海外綜藝節目的推廣站甚至是收容所呢?
購買和引進這類電視綜藝節目,一來我們的電視人不用殫精竭慮地創新,有現成的,花點錢拿來就是。二來這類電視綜藝節目在國外已經獲得成功,收視率有保證,不會有太大的風險。這也暴露出,我們中國本土電視人原創意識十分淡薄,原創能力也十分有限,根本不知道當今的潮流文化,也不知道觀眾到底喜歡什么樣的電視綜藝節目,緣于這樣的“底氣不足”,只好花錢“借雞來生蛋”和“拷貝無極限”。騰訊視頻綜藝負責人馬延琨指出模式熱的問題在于,“對引進節目恨不得花幾億元都行,但哪怕拿出幾百萬元做一個原創節目,就都不愿意。”
更讓人費解的是,我們引進國外優秀的電視綜藝節目,看重的往往是表皮的、格式的東西,卻不會學習借鑒他們先進的創作理念和制作模式,在國外,一檔電視綜藝節目,通常由獨立的制作公司進行研究和設計,創意獲得電視臺采納之后再投放市場,形成了一條比較成熟的文化創意產業鏈,雖然我們國內有些電視臺和影視制作團體同樣設立有類似機構,但由于缺乏對文化產業的認知,缺乏對受眾的調查,缺乏對市場研判的能力,導致原創的具有廣泛市場競爭力的電視綜藝節目乏善可陳。
照理說,人家有好的東西,你花錢買過來,這符合等價交換原則,但問題是,我們作為文明古國、文化大國,依然在抄襲、在模仿別人的文化形式,實在有損形象。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多年,經濟發展了,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按道理,文化事業也應該隨之相匹配,得到迅速發展,在世界范圍內不斷地創新、弘揚中華文化。
去年年初,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關于積極開辦原創文化節目弘揚和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通知》,要求各廣播電視機構對原創文化節目在立項、資金、人才、播出、評價、宣傳等各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和充分保障。總局將在上星綜合頻道黃金時間節目調控、監聽監看點評和各類評獎評優中,優先安排和考慮原創文化節目。這說明,原創文化節目已經被重視。事實上,我們中國也有原創的優秀的電視綜藝節目。去年在法國戛納舉行的戛納春季電視片交易會上,英國國際傳媒集團ITV旗下發行部門ITVSGE宣布,從燦星制作訂購模式節目《中國好歌曲》, 并負責其國際發行權和英國播出權。這是世界著名電視臺ITV從中國引進并進行國際發行的第一例,并且是中國原創綜藝節目模式成功輸出歐洲的第一例。這也充分表明,只有原創才是節目永恒的寶典,才能獲得國際版權市場的認可。
任何一種文化藝術形式貴在創新,只有創新才有永恒的生命力。我們有著非常深厚的文化資源,從資金、技術方面而言,也早已經站在世界一流的地位,唯一缺乏的,就是創新。這就需要我們中國的電視人要用“最強大腦”去創作,才能催發一批真正的“中國好節目”。